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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中期评估》

作者:发布日期:2017-01-25

在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建成之际,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治理淮河。2011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治理淮河的目标和各项任务;2013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用于指导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均明确指出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主要任务目前时间过半,部分进度有所滞后,为全面掌握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总体情况,及时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加快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设的措施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期治水方针对进一步治理淮河项目的要求并提出调整建议,确保如期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主要任务,开展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中期评估工作。

评估认为:38项工程的决策是正确的,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治理成效,淮河中下游防洪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部分中小河流和重要支流已经达到国家防洪标准,洪泽湖堤防已经达到100年一遇防洪能力,入江水道泄洪能力已经达到12000m3/s。经分析对比,《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符合2013年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简称《流域规划》)总体安排。38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可进一步完善现有工程体系,基本实现设定的治理目标。但目前实施进度有所滞后,要在2020年达到预期目标尚存在难度,工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难点是居民迁建和耕地占补平衡。

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中有6项随全国其他规划统一安排实施,有32项单独立项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这32项工程进一步细化为45个项目分别立项建设。截止20166月底,45个项目中,基本完工项目10个,在建项目12个,尚未开始建设项目23个。已批复实施的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类、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类、上游水库类项目进展比较顺利。但是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类、淮河行蓄洪区和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类项目进展比较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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